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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本中心場地114年11月-12月登記借用情形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
一、 本中心114年10月14日教行字第1142100128號諒達。
二、 本中心彙整11月及12月場地借用登記情形如附表,請114年9月30日前成功登記本中心114年11月及12月場地,但尚未聯繫本中心之場地借用者,務必於本日(10月23日)下午5點前聯絡本中心行政組張小姐(電話:5962103分機114),未於今日截止時間之前聯繫者歉難保留場地,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見諒。
三、 另,本中心場地借用系統將於114年10月27日重新開放,後續可透過系統借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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